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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的困局與出路

發布時間: 2015-01-04 10:04:04    來源: 能源圈    作者: 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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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從2014年的全年發展來看,雖然政府層面態度積極,市場熱情高漲,但中國光伏市場的發展并未取得德國一樣的補貼效應,而國家能源局雄心勃勃推動的分布式光伏發電,卻問題不斷,陷入種種尷尬境地。

  年末歲尾,中國能源局急了。

  2014年12月25日,能源局連發三文推動中國光伏產業發展:《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做好2014年光伏發電項目接網工作的通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做好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的通知》,進一步推動光伏產業發展。

  此前,國家能源局11月公布的數據顯示,2014年前三季度中國新增光伏發電并網容量僅有3.79GW,新增分布式光伏并網容量是1.34GW。實際完成量距離年初國家能源局制定的14GW目標差距很大,尤其是分布式并網目標更是遠未達到年初設定的8GW目標。在2014年即將結束之際,國家能源局再出“新招”,一方面推動春節前的并網安裝工作,一方面為下一年光伏市場掃清障礙。

  但是,從2014年的全年發展來看,雖然政府層面態度積極,市場熱情高漲,但中國光伏市場的發展并未取得德國一樣的補貼效應,實際裝機容量比2013年增長了200%,而國家能源局雄心勃勃推動的分布式光伏發電,卻問題不斷,陷入種種尷尬境地。行業人士戲虐:“中國想學德國一樣的補貼發展模式,可惜最后學成四不像。”對于才走出寒冬沒兩年的中國光伏產業來說,又陷入了新的困局。

  困局一:政策積極實施困難

  自2013年以來,中國國家能源局針對鼓勵光伏應用端市場的政策文件接連出臺,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歐美“雙反”帶來的壓力,推動了中國終端市場的爆發。進入2014年以來,市場裝機容量在增加,政策信號始終積極,但從國家能源局對前三季度的統計數據看來,和年初制定的目標距離遙遠。盡管解決了審批手續、并網障礙和補貼形式,隨著政策條文的相應出臺,在具體實施中,細則問題集中爆發,政策反應滯后。

  以拖了“后腿”的分布式光伏發電來說,根據最初規劃,2014年中國預計將完成14GW的光伏裝機量,其中有60%是分布式光伏份額。但是,千呼萬喚始出來的分布式光伏新政并沒有帶來預期的效果。最樂觀的估計是,在國家能源局連發三文的激勵后,今年光伏裝機目標或許只能完成目標的一半。很明顯,中國該為分布式光伏找新出路了。

  由于2013年中國政府對于分布式光伏發電給出了空前支持,2014年分布式項目開始熱起來,而大量備案項目卻因實際因素而耽擱:屋頂使用協調難、貸款融資困難、售電收益不確定、并網時間長以及如何確保25年的穩定性等多重現實難題出現在分布式光伏的推廣中。政府的應對反應則顯得相對滯后,直到9月5號才出臺了“新政”15條規定,針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實際的細則進行規范管理,而此時一年時間已過去大半。

  9月5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明確政府對分布式光伏的長期支持態度,并針對分布式各種難題開出“全額上網”電站享受標桿電價、增加發電配額、允許直接售電給用戶、提供優惠貸款、按月發放補貼等一系列新政。

  業內人士認為,9月份下達的“新政”解決了中國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核心“痛點”:售電收益不確定,《通知》從電價兜底的角度對此予以破解,提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備案時自由選擇“自發自用”還是“全額上網”,“全額上網”對應的電價是當地光伏電站標桿電價,而且在“自發自用”電力用戶用電量顯著減少或者消失的情況下,可以轉為“全額上網”,消除投資者對電費回收的后顧之憂。

  然而,如何收取和結算電費問題上沒有明確保障。投資單位會擔心在“自發自用”時,向用戶收取費用,若出現拖欠或者不交的情況,如何去保障電費的正常收取。行業人士覺得靠合同能源管理企業去跟用電企業收取電費很“費勁”,隨著電站數量的增多,管理也將是個大麻煩。

  盡管國家大政方針是極力促成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大規模發展,但“小微麻煩”不斷出現,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問題,影響了電站的實際投資收益和融資。因而,大批分布式光伏發電站備案后,卻遲遲不敢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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