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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的重復利用:將電動車廢舊電池用于電網儲能!

發布時間: 2015-08-12 09:38:43    來源: 中國廢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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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美國能源部再生國家實驗室(NREL)的研究人員在鑒定“電池的二次使用”策略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而電池的二次使用可以抵消一部分電動汽車的成本。

 

  插電式電動車(PEVs)在減少化石燃料的消耗以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方面有著極大地潛力,但是由于其相對較高的價格——大部分成本來源于電池系統——阻礙了它的市場大規模普及。美國能源部再生國家實驗室(NREL)的研究人員在鑒定“電池的二次使用”策略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而電池的二次使用可以抵消一部分電動汽車的成本。

  作為PEVs儲能裝置的鋰離子電池,通常是電動汽車中最貴的組成部分,在處理廢舊電池的過程中還存在一些環境污染的問題。二次電池的使用可使電能應用范圍更廣,而對電池的重復利用可以推動PEVs的廣泛使用。同時,通過補充電網高峰期的電能需求,可以建立一個更為清潔、靈活的電網。NREL證實,在電動車使用以后,鋰離子電池依然能夠保持70%的初始容量,這就可以使得我們可以再次使用其電極材料。

  “對于能源部的每個要求,我們都會仔細評估B2U(電池二次使用)戰略的戰略優勢,可行性以及潛在的阻礙。”NREL儲能集團的經理Ahmad Pesaran說,“我們不僅證實用這種方法二次利用電池是可行的,還發現該方法可以為汽車制造商和車主帶來大量的利益。”

  電池的壽命可以延長到25年

  NREL配套的實驗室和現場測試集約的技術經濟分析,更好的了解了電池性能衰退問題,不斷發展的儲能世界,以及重復利用的真正潛在成本和益處。這項研究表明,由于費用相對較低而且電池供應豐富,實用性能量儲存可能最有希望應用到實際中。

  “我們的分析顯示,B2U 不會明顯降低PEVs 的價格,但是可以降低車主用于更新到壽命的電池,處理廢舊電池的費用,至少可以降低1000$” 。Pesaran說,“如果產業化,將B2U和電網集成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電動汽車15年的壽命到期后,電池還可以進行二次利用。NREL的研究顯示,電池在15年以后還能保持70%的初始容量,還能再使用10年,也就是說,電池的使用壽命可以延遲至25年。這25年的估值是基于前15年的電動車正常使用,而后10年二次使用遵照NREL的電池使用模式,即每天深度放電50%。

  B2U 的使用潛質

  NREL分析顯示,區域性地應用簡便的PEV二次使用模式可以以相對較低的價格使用鋰離子電池,同時避免全國范圍內手機廢舊電池所帶來的巨大浪費。

  雖然二次使用電池通過高數量級或更大的訂貨有潛力壓制許多高價值市場,通過公用事業對電池再利用,大規模的需求將利用大部分的廢舊二次電池,同時及早回收或從廢物流中分流他們而得以轉移。

  PEV 的電池十分昂貴,汽車中的大部分還是由石油、天然氣等能源驅動?;诙问褂玫碾妱榆囯姵乜梢栽陔娔苁褂玫母叻鍟r補充電能,在電能使用低峰的時候儲存電能,增加了電網的穩定性。而二次使用的電池隨著未來太陽能、風能、風能的更新換代會越來越有價值。

  為了測試他們的分析結果,NREL和美國能源部在加州大學圣地亞哥分校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集成多種電池的二次電池電動汽車儲能系統。該系統是由美國能源穩定中心(Center for Sustainable Energy) 遵照按需供電管理條例和頻率調控算法,實時進行太陽能發電響應以及幫助電網峰值時減少最大負載,或是減小電網變電的頻率來穩定電網。測試證明B2U系統成功地達到了預定目標。在NREL實驗室進行的額外的測試證明B2U系統的衰減很慢,也就是說該系統有著長的使用壽命。

  “我們使用來自兩個不同廠家設計、性能、控制系統、電壓、容量完全不同的電池” 能源穩定中心的Mike Ferry如是說道。“即使是有著諸多的不同,但是我們的系統在過去的2013年運行得十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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