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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南寧市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發布時間: 2015-03-21 10:04:43    來源: 第一電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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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寧市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南寧市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2﹞22號)、《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國發﹝2013﹞3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以及工信部、發改委《汽車產業發展政策(2009年修訂)》的精神,加快培育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城市節能減排,走綠色可持續發展道路,特制定本意見。

  本意見所稱新能源汽車是指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的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BEV,包括太陽能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FCEV)、氫發動機汽車、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儲能器、二甲醚)汽車,且包括國務院《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推廣使用的液化天然氣、壓縮天然氣汽車。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國家、自治區關于培育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戰略部署,緊緊抓住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的機遇,把新能源汽車產業作為促進城市節能減排、綠色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抓手,堅持產業發展與推廣應用并舉,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強化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把南寧市建設成為全區重要的新能源汽車生產和應用基地。 

  (二)發展目標。引進一批實力較強的行業龍頭企業,建成一批新能源整車和零部件生產項目(包括輕型材料、可回收材料、環保材料等車用新材料生產項目),發展壯大一批新能源整車和零部件生產企業;新能源汽車在全市得到推廣應用,充電加氣等配套設施建設不斷完善,形成新源汽車整車及零部件的開發、生產、銷售、檢測、服務為一體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體系。到2020年,全市形成新能源整車生產能力10萬輛,新能源汽車產業實現年產值300億元;推廣新能源公交車2500輛、新能源出租車3500輛,新能源汽車在環衛車輛中的比例不低于20%。 

  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做大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 

  加強規劃引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導資源向優勢企業集聚,壯大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提升產業化水平。 

  1.編制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將新能源汽車產業作為“十三五”重點產業進行研究,編制產業發展規劃。 

  2.規劃建設新能源汽車產業園。在南寧新興產業園建設新能源汽車產業園,以園區為載體,加快園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引導新能源汽車企業集群集聚發展,盡快培育一批國內龍頭企業和行業領軍企業,重點發展新能源客車、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專用車、多功能電動車及電池、電機、電控、車輛輕量化材料等關鍵零部件,打造規模化、競爭力強的新能源整車和零部件產業集群,建立新能源汽車生產基地。 

  3.全力引進和做大做強新能源汽車產業。充分利用南寧是中國面向東盟橋頭堡城市、廣西北部灣經濟區核心城市的區位優勢,抓住新能源汽車產業加速發展的政策和市場機遇,強化與國內外主要汽車集團以及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的對接聯系,整合招商資源和平臺,制定完善的產業鏈招商路線圖,創新招商引資方式,全力引進新能源整車和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不斷壯大產業規模。深化與汽車生產企業的戰略合作,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生產基地項目建設,盡快形成新能源汽車規模生產能力。支持本地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加強研發,開拓市場,擴大規模,做強產品,不斷提升企業規模和核心競爭力。 

  4.培植壯大新能源汽車零部件配套產業。按照汽車工業發展要求,遵循市場經濟發展規律,發揮政府導向作用,積極推動我市汽車零部件生產企業轉型升級,加快培育新能源汽車配套企業(集團)。充分發揮新能源汽車財政扶持的引導作用,加大對企業研發、制造項目的扶持力度,在電池、電機系統以及鋁制輕型材料等零部件領域,集中引進并擇優重點扶持3—5家企業,使其成為創新能力強、技術水平高、生產規模大的“專精特新”企業,成為配套支撐新能源汽車生產的重要基礎。 

  (二)強化新能源汽車產業研發創新 

  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的原則,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車技術創新和檢測認證體系,增強企業研發創新能力,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 

  1.加強整車和配套部件及關鍵技術的研發創新。依托企業組建新能源汽車研發中心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支持區內外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開展產學研結合,形成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技術創新平臺。各技術創新平臺要把握世界新能源汽車發展動向,瞄準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和前瞻性技術,大力開展整車及關鍵零部件的研發創新,不斷提高整車和關鍵零部件的性能、質量和技術水平。 

  2.加強公共技術創新平臺建設。鼓勵整車企業、科研院校、關鍵零部件企業,建立跨行業的技術創新聯盟,搭建新能源汽車共性技術研發平臺,整合資源,加強合作,對新能源汽車關鍵共性技術進行聯合研發,為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 

  (三)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堅持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并舉,加大推廣應用力度,加快市場培育,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技術進步。 

  1.扎實推進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出臺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方案,以城市公交、機關團體通勤、景區游覽等領域為重點,加快推廣大中型客車等新能源乘用車;以出租、行政執法、環衛、物流、機場通勤等領域為重點,重點推廣新能源乘用車和新能源專用車。積極探索建立電動汽車“微公交”運營模式,適時推進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乘用車。到2017年,全市推廣新能源公交車1500輛、新能源出租車2100輛,新能源汽車在環衛車輛中的比例不低于10%。到2020年,全市推廣新能源公交車2500輛、新能源出租車3500輛,新能源汽車在環衛車輛中的比例不低于20%。 

  2.推動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使用新能源汽車。2015年,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套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3.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模式創新。支持汽車租賃行業推行新能源汽車及電池租賃,支持在公共服務領域探索公交車、出租車、公務用車的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運營模式,擴大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范圍。鼓勵互聯網企業參與新能源汽車技術研發和運營服務,加快智能電網、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應用,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帶來更多便利和實惠。 

  (四)完善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 

  科學規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進充換電、加氣等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服務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產業化發展需要。 

  1.制定完善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規劃。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加氣設施及配套電網建設改造納入城市建設發展總體規劃。實施《南寧市城市燃氣專項規劃(2013—2020)》,按照國家、行業標準,結合城市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配電網規劃,制定和實施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加氣設施規劃,適度超前建設自用、專用、公用等各類新能源汽車充電、加氣設施。鼓勵在瑯東片區、鳳嶺片區、五象新區等具備條件的區域優先規劃建設充電、加氣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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