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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盛科技2016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2017-06-10 08:05:00
證券代碼:600552              證券簡稱:凱盛科技             公告編號:2017-029

         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轉增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1元

    每股轉增股份1股

  相關日期

                                                         新增無限售   現金紅利發

 股份類別    股權登記日   最后交易日  除權(息)日  條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17/6/15       -          2017/6/16     2017/6/19     2017/6/16

  差異化分紅送轉:否

一、    通過分配、轉增股本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方案經公司2017年4月20日的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    分配、轉增股本方案

1. 發放年度:2016年年度

2. 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383,524,786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

金紅利0.1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股轉增1股,共計派發現金紅利38,352,478.6

元,轉增383,524,786股,本次分配后總股本為767,049,572股。

三、    相關日期

                                                         新增無限售   現金紅利發

 股份類別    股權登記日   最后交易日  除權(息)日  條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17/6/15       -          2017/6/16     2017/6/19     2017/6/16

四、    分配、轉增股本實施辦法

1.  實施辦法

    (1)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

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派送紅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股東持股數,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2.  自行發放對象

    安徽華光光電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蚌埠玻璃工業設計研究院。

3.  扣稅說明

    (1)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的有關規定,對于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A股股票的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本次現金分紅,公司暫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實際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元(含稅)。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率為1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率為20%。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其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證券投資基金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2)對于持有公司限售股的個人股東,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 化個人

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有關規定,未解鎖限制性股票取得的紅利

公司暫按10%的實際稅負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扣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0.09元。已解

鎖限制性股票取得的紅利,按照前款規定執行,持股時間自解鎖上市流通日起計算。

    (3)對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于2009

年1月23日頒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

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扣

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0.09元。如QFII股東取得的紅利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

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紅利收入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4)對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賬戶,根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的有關規定,按照 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扣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0.09元。

    (5)其他機構投資者及法人股東所得稅自行繳納,按稅前現金紅利發放,實際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元(含稅)。

    (6)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由公司股本溢價產生,無稅務費用。

五、    股本結構變動表

                                                                           單位:股

                                      本次變動前       變動數       本次變動后

                                                         轉增

一、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13,077,776     13,077,776         26155552

二、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370,447,010    370,447,010       740,894,020

1、A股                                370,447,010    370,447,010       740,894,020

三、股份總數                            383,524,786    383,524,786       767,049,572

六、    攤薄每股收益說明

    實施送轉股方案后,按新股本總額767,049,572股攤薄計算的2016年度每股收益為0.0985

元。

七、    有關咨詢辦法

聯系部門: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辦

聯系電話:0552-4968015

特此公告。

                                                        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6月10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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