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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利精密: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
2017-10-12 08:00:00
蘇州勝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

                  二零一七年十月

                                    目錄

1   釋義...... 4

2   標的資產作價...... 5

3   本次交易中乙方取得對價的安排...... 6

4   本次交易中的發行...... 6

5   過渡期間...... 7

6   本協議項下交易的完成...... 8

7   滾存未分配利潤安排...... 9

8   人員與勞動關系安排...... 9

9   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 9

10 陳述和保證...... 9

11 鎖定期...... 13

12 稅費的承擔...... 14

13 排他性...... 14

14 信息披露和保密...... 15

15 不可抗力...... 15

16 違約責任...... 16

17 協議生效、變更及終止...... 16

18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7

19 通知及送達...... 17

20 協議文本與其他...... 18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2017年10月11日在中國蘇州市簽署:

(1) 甲方:蘇州碩諾爾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100%股權的受讓方

    甲方1:蘇州勝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利精密”)注冊地址: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滸關工業園滸涇路55號

    法定代表人:高玉根

(2) 乙方:蘇州碩諾爾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碩諾爾”)100%股權的

    出讓方

    乙方1:朱維軍

    身份證號:320583197708017612

    乙方2:劉宏宇

    身份證號:320921198102206395

    乙方3:劉春燕

    身份證號:362103198209220827

鑒于:

(1) 甲方是一家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碼:002426),截至本協

    議簽署之日,總股本342,127.5069萬股。

(2) 為進一步提高公司資產質量、增強公司核心競爭能力和盈利能力,甲方擬

    以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碩諾爾100%的股權。

(3) 乙方同意出讓其合法持有的碩諾爾100%的股權,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條

    件受讓相關股權。

(4) 截至本協議簽署日,碩諾爾的股權結構如下:

 序號        股東姓名           認繳出資(萬元)          出資比例(%)

   1           朱維軍                 571.4                     57.14

   2           劉宏宇                 214.3                     21.43

   3           劉春燕                 214.3                     21.43

            合計                       1,000                     100

    為此,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   釋義

    1.1  本協議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述名稱分別具有以下含義:

本次重組、本次指   甲方擬以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碩諾爾100%的股權

交易

                           甲、乙雙方簽署的《蘇州勝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

本協議             指   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及其任何附件或補

                           充協議(如有)

                           甲方擬以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乙方所持碩諾爾

本協議項下交易    指   100%的股權

勝利精密、公司、指   蘇州勝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發行人

乙方、交易對方    指   朱維軍、劉宏宇、劉春燕

碩諾爾             指   蘇州碩諾爾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

                           甲方擬購買的、乙方依法合計持有的碩諾爾100%的

標的資產           指   股權

評估機構           指   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

定價基準日        指   甲方關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

評估基準日        指   2017年4月30日

先決條件           指   本協議第9條所述的本次交易必須滿足的前提條件

交割日             指   乙方將本協議標的資產轉讓給甲方,并辦理完工商

                           變更登記手續之日

過渡期間           指   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的期間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登公司深圳分指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

雙方、各方        指   甲方、乙方

一方或任何一方    指   甲方、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或其它具有

法律               指   普遍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包括其不時的修

                           改、修正、補充、解釋或重新制定

                           任何及一切應繳納的稅收,包括但不限于征收、收

稅費               指   取或攤派的任何增值稅、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

                           契稅或其他適用稅種,或政府有關部門征收的費

                           用。

元                  指   人民幣元。

    1.2  本協議的條款標題僅為了方便閱讀,不影響對協議任何條款的理解。

    1.3  凡提到本協議一詞,均包括本協議及所有其他根據本協議簽署并明確

         指定為補充本協議的文件。

    1.4  根據本協議簽署和明確指定為補充本協議的文件均構成本協議的組

         成部分,并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協議標的資產作價

    2.1  雙方同意,標的資產的交易價格以評估機構按照收益法出具的評估報

         告的評估結果為依據,由雙方協商確定。

    2.2  以2017年4月30日為評估基準日,根據評估機構出具的標的資產評估

         報告,碩諾爾100%股權的評估值為47,636.49萬元,雙方一致同意碩諾爾100%股權的交易價格為47,636.49萬元。

    2.3  乙方擬出讓的碩諾爾100%股權的作價情況如下:

  序號    姓名/名稱   擬出讓所持碩諾爾   擬出讓出資額占注冊  交易作價(萬元)

                        出資額(萬元)     資本的比例(%)

   1       朱維軍          571.4                57.14            27,219.49

   2       劉宏宇          214.3                21.43            10,208.50

   3       劉春燕          214.3                21.43            10,208.50

        合計                1,000                100             47,636.49

    2.4  乙方將承諾碩諾爾2017年、2018年、2019年的經營業績,具體業績承

         諾及補償等事項,由各方另行協商確定并簽訂業績承諾補償協議。

3   本協議項下交易中乙方取得對價的安排

    乙方擬出讓碩諾爾100%股權,均由甲方以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乙方取得對價的具體安排如下:

                         出讓碩諾爾股權                  取得對價(股)

  姓名/名稱

                 出資額(萬元)股權比例(%)           股票對價總計

    朱維軍           571.4           57.14                  36,438,407

    劉宏宇           214.3           21.43                  13,665,997

    劉春燕           214.3           21.43                  13,665,997

     合計           1000.00         100.00                 63,770,401

4   本協議項下交易中的發行

    4.1  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第9條規定的先決條件全部獲得滿足的前提下,向

         乙方發行股份購買其合計持有的碩諾爾100%的股權。具體發行情況如下:

        4.1.1  股票種類:人民幣普通股(A股)

        4.1.2  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

        4.1.3  發行方式和對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對象為乙方;

        4.1.4  發行價格:

                    (1)甲方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本次發行股份的

                 價格不低于市場參考價的90%,市場參考價為本次發行股份購

                 買資產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

                 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诒敬谓灰椎恼w

                 結構,經協商,為兼顧甲乙雙方利益,確定本次發行價格采

                 用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作為市場參考

                 價,并以該市場參考價的90%作為發行價格的基礎。

                      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決

                 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決議公告日前20個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以市場參考價的90%作為發行價格

                 的基礎,即7.47元/股。最終發行價格尚需經公司股東大會批

                 準。

                    (2)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甲方如有派息、送股、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發行價格亦將

                 作相應調整。

        4.1.5  發行數量:

                    (1)向乙方發行股份數量。向乙方發行股份數量的計算公

                 式為:發行數量=各交易對方以接受勝利精密發行股份方式轉

                 讓所持碩諾爾100%股權的交易價格÷發行價格。經計算,本協

                 議項下交易甲方向乙方合計發行股份數為63,770,401股,最終

                 發行數量將以標的公司的最終交易價格為依據,由上市公司

                 董事會提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的

                 數額為準。

                    (2)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甲方如出現派息、送股、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發行數量將根

                 據發行價格的調整作相應調整。

    4.1.6      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4.2  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第9條規定的先決條件全部獲得滿足的前提下,根

         據本協議約定的認購方式,認購勝利精密本次發行的股份。

5   過渡期間

    5.1  乙方須保證標的資產在過渡期間不會出現任何重大不利變化。

    5.2  經各方協商,自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止的過渡期間,碩諾爾所產生的

         收益,由甲方享有。經專項審計報告確認的過渡期間虧損或因其他原因而減少的凈資產的部分,由乙方以連帶責任方式于審計報告出具之         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共同向甲方以現金方式補足。

    5.3  在過渡期間,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就標的資產設置抵押、質

         押等任何第三方權利,且應通過行使股東權利,保證碩諾爾在過渡期間不得進行與正常生產經營無關的資產處置、對外擔?;蛟黾又卮髠鶆罩袨?。

    5.4  各方同意,為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各方將采取所有必要行動并

         簽署所有必要文件、文書或轉讓證書。

6   本協議項下交易的完成

    6.1  各方同意,本協議項下的交易應于本協議生效后十二個月內(或經各

         方書面議定的較后的日期)完成。屆時,以下所有事項應辦理完畢:        6.1.1  標的資產交割,詳見本協議第6.2條;

        6.1.2  甲方已按本協議要求向乙方發行股份,新發行的股份已在中登

                 公司深圳分公司被登記至乙方名下。

    6.2  乙方應在中國證監會核準本次發行后,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妥善辦

         理標的資產的交割手續。包括但不限于:

        6.2.1  修改碩諾爾的公司章程,將甲方合法持有股權情況記載于碩諾

                 爾的公司章程中;

        6.2.2  向有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標的資產股東及持股情況變更的

                 有關手續;或其他合法方式,證明甲方已擁有碩諾爾100%的

                 股權。

    6.3  甲方于碩諾爾股權轉讓的交割手續完成后,應當委托有從事證券業務

         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乙方以碩諾爾100%的股權認購甲方本次發行的股份進行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

7   滾存未分配利潤安排

    7.1  本次發行完成后,甲方于本次發行前的滾存未分配利潤由其新老股東

         按照發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   人員與勞動關系安排

    8.1  本次交易不影響碩諾爾員工與該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關系,原勞動合

         同繼續履行。

    8.2  自甲方向乙方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完成后,碩諾爾董事會成員全部由甲

         方提名、股東決定產生;董事長由過半數董事選舉產生;碩諾爾總經理由其新任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財務總監由甲方向總經理推薦,并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

9   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成立,在下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之日(以最后一個條件的滿足日為準)正式生效。本協議任何一項先決條件未能得到滿足,本協議自始無效。

    9.1  甲方董事會通過決議,批準本次重組的具體方案。

    9.2  甲方股東大會通過決議,批準本次重組的相關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批

         準本次重組。

    9.3  碩諾爾股東會通過決議,批準本協議項下交易的相關事項。

    9.4  本次重組方案需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

10 陳述和保證

    10.1 在本協議簽署日,甲方作出如下陳述和保證:

10.1.1 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有

       權從事經營范圍內的業務,且其經營活動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規定;

10.1.2 除本協議第9條規定的相關程序外,甲方已經取得簽署本協議所

       必要的內部批準、授權;甲方簽署本協議不會導致其違反有關

       法律法規、甲方的章程及其他內部規定;

10.1.3 甲方向本協議其他各方提供的與本次發行有關的所有文件、資

       料和信息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重大遺漏;

10.1.4 甲方將積極簽署并準備與本次發行有關的一切必要文件,負責

       向有關審批部門辦理本次發行的審批手續,并協助辦理任何與

       本協議其他各方有關的審批或申請程序;

10.1.5 甲方不存在公司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

       消除的情形;

10.1.6 甲方不存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10.1.7 甲方不存在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受到

       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

       易所公開譴責的情形;

10.1.8 甲方不存在其自身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

       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的情形;

10.1.9 甲方不存在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大訴訟、仲裁,無潛在的重大

       訴訟或仲裁;

10.1.10  甲方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作出的所有公告,在所有重要方面都

         是真實、準確、完整的,沒有任何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10.1.11  甲方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公司沒有受到任何可能導致對公

             司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指控,也不存在任何依合理判斷可能

             導致公司遭受相關政府主管部門重大處罰的情形、情況或者

             事件;

    10.1.12  甲方自始至終均遵守向有關政府部門所作出的承諾;

    10.1.13  甲方承諾不實施任何違反本條陳述和保證或者影響本協議效

             力的行為。

10.2 在本協議簽署日,乙方作出如下陳述和保證:

    10.2.1   乙方保證其對標的資產具有合法的所有權,且截至本協議簽

             署日,標的資產不存在抵押、質押、查封或其他權利限制的

             情形,亦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或爭議;

    10.2.2   乙方及碩諾爾所涉及的任何訴訟、仲裁,已向甲方完整披露;

             乙方及碩諾爾并無潛在的重大訴訟或仲裁;

    10.2.3   碩諾爾依法按有關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交應由其提交的所有納

             稅申報表,且所有該等納稅申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完整正

             確,碩諾爾已依法按有關稅務機關的要求支付其應付的所有

             稅費(無論是否在納稅申報表上顯示),或已依法按有關稅

             務機關的要求在其財務報表上計提適當準備;

    10.2.4   乙方及碩諾爾遵守與所屬行業相關的管理法律法規,沒有受

             到任何可能導致對其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指控,也不存在任

             何依合理判斷可能導致乙方、碩諾爾遭受相關政府主管部門

             重大處罰的情形、情況或者事件;

    10.2.5   乙方承諾,本次交易前碩諾爾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及核心技術人員以及全部自然人股東,未從事其他與碩諾爾

             相同、相似或有競爭關系的業務(包括但不限于以投資、合

             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等方式參與上述業務),亦未在

             相關單位工作或任職。

         乙方承諾,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年內(繼續持股或擔任董監

         高及核心技術人員的,在繼續持股或任職期間及不再持股或

         離職后三年內),上述人員及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不得在

         中國境內及境外直接或間接從事與碩諾爾相同、相似或有競

         爭關系的業務,也不得直接或間接在與碩諾爾有相同、相似

         或有競爭關系的業務單位工作、任職或擁有權益。其本人在

         其他單位兼職的情況,必須經勝利精密批準同意。

         與甲方簽訂業績補償協議的交易對方,如三年內從碩諾爾或

         勝利精密離職視同于放棄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勝利精密未解

         鎖部分股份及其相應權益,并應當將未解鎖部分股份按照相關

         人員離職當日股票收盤價計算的金額以現金形式支付給勝利

         精密作為賠償(如離職當日為非交易日的,則以離職日下一個

         交易日的股票收盤價為準)。同時上述安排并不沖抵或免除該

         相關人員應當向甲方或碩諾爾的損害賠償責任。

10.2.6   乙方承諾,本次交易完成前,碩諾爾現有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穩定且無變化。

10.2.7   乙方承諾,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碩諾爾發生或遭受基于本次

         交易完成前既存的事實和狀態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賠償,包括

         但不限于任何擔保、訴訟以及違反相關環保、稅務、產品質

         量、人身侵害、知識產權、勞動及社會保障等法律、法規和

         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而承擔的任何支付、繳納、賠償或補償責

         任,均由乙方連帶承擔;若發生上述款項由碩諾爾先行墊付

         情況,乙方應當在該等墊付發生后10個工作日內償還。乙方

         承諾無條件承擔本次交易完成前,碩諾爾在經營過程中所產

         生的其他或有負債、或有損失。

10.2.8   乙方承諾碩諾爾及其控股子公司擁有的知識產權和專利等無

         形資產為其獨立合法持有,權屬清晰,不存在侵權,無糾紛

         或潛在糾紛,產權關系明晰。

        10.2.9   乙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碩諾爾不進行

                 分紅,亦不以其他方式進行變相分紅。

        10.2.10  乙方應在中國證監會核準本次交易(以正式書面批復為準)

                 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標的資產過戶至上市公司名下。乙方應協

                 助上市公司辦理相應的股權變更登記等手續。

        10.2.11  乙方自始至終均遵守所作出的承諾。

        10.2.12  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碩諾爾新增

                 對外投資或對現有子公司增資、減資、合并、分立、轉讓子

                 公司股權等,均應當經甲方書面同意。

        10.2.13  乙方承諾不實施任何違反本條陳述和保證或者影響本協議效

                 力或實施的行為。

        10.2.14  本次交易完成后,乙方承諾自身并督促碩諾爾的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前述人員的關聯方,與碩

                 諾爾之間確有必要的銷售、采購及其他交易應當按年度進行

                 預算,并按照甲方子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經碩諾爾股東會

                 審議批準通過,確保交易價格公允、合理,相關交易不得損

                 害上市公司及其股東、碩諾爾的合法利益。

11 鎖定期

    11.1 甲方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乙方取得的甲方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

         個月內不轉讓(如因本次發行獲得勝利精密股份時,交易對方用于認購股份的碩諾爾股權持續擁有權益的時間不足12個月的,則取得的對應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

    11.2 本次正式發行股份12個月之后,與甲方簽訂業績補償協議的交易對

         方,在盈利承諾期內若當年實現盈利承諾,或者雖未實現盈利承諾但已履行完畢盈利補償義務的,在滿足上述11.1條法定鎖定期要求的前提下,應當按照分別不超過其持有的本次發行股份的30%、30%、20%、         10%、10%的比例分五期進行股票解禁,具體每期解禁股份數如下:單位:股

序   姓名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第五期      合計

號

 1   朱維軍  10,931,522   10,931,522   7,287,681   3,643,841  3,643,841   36,438,407

 2   劉宏宇   4,099,799    4,099,799    2,733,199   1,366,600  1,366,600   13,665,997

 3   劉春燕   4,099,799    4,099,799    2,733,199   1,366,600  1,366,600   13,665,997

合計      19,131,120   19,131,120   12,754,079  6,377,041  6,377,041   63,770,401

    相應股份解禁后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特別說明:如乙方在盈利承諾期內未實現業績承諾,則乙方在對甲方進行業績補償時不受上述股份鎖定的限制。

    第一期應在股份上市之日滿 12 個月且實現盈利承諾或已充分履行補償

義務后方可解除限售;

    第二期應在股份上市之日滿24個月且實現盈利承諾或已充分履行補償義務后方可解除限售;

    第三期應在股份上市之日滿36個月且實現盈利承諾或已充分履行補償義務后方可解除限售;

    第四期應在股份上市之日滿48個月方可解除限售;

    第五期應在股份上市之日滿60個月方可解除限售。

    11.3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勝利精密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勝利

         精密股份,亦應遵守上述約定。

12 稅費的承擔

    12.1 各方同意,因本次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標的資產轉讓相關事宜)所應

         繳納的各項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股權出讓方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各方及碩諾爾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

13 排他性

    13.1 本協議為排他性協議,各方均不得就涉及本次交易、與本協議中預期

         進行的交易相同或相似的任何交易、或為達致與上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任何交易的事宜,直接或間接地與任何他方或人士進行洽談、聯系,或向其索取或誘使其提出要約,或與其進行其他任何性質的接觸(各方并同意將促使其各自之關聯方不作出該等行為)。

    13.2 各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轉

         讓、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第三方。

14 信息披露和保密

    14.1 本協議有關各方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履行與本協議相關的各項信息披露義務;

    14.2 除非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 或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

         交易所提出任何要求,未經其他各方事先書面同意(無正當理由,其他各方不得拒絕或者延遲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本協議或者本協議規定和提到的交易、安排或者任何其他附屬事項,或對其他各方的信息作出披露。

    14.3 上述條款不適用于一方就本次交易而聘請的專業人士(但應保證該等

         專業人士同樣負有保密義務)進行的披露,同時亦不適用于已進入公眾領域的信息(除非是因一方違反本條保密義務而進入公眾領域的信息)。

15 不可抗力

    15.1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抗力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

         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黑客襲擊等。

    15.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

         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其他各方。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5.3 任何一方由于受到本協議第15.1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部分

         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將不構成違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響持續30天或以上并且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則任何一方有權決定終止本協議。

16 違約責任

    16.1 本協議經雙方簽署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如未能履行其在

         本協議項下之義務或承諾或所作出的陳述或保證失實或嚴重有誤,則甲方有權選擇:a、甲方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或b、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于購買價款的10%。

    16.2 本協議經雙方簽署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如未能履行其在

         本協議項下之義務或承諾或所作出的陳述或保證失實或嚴重有誤,乙方有權選擇:a、乙方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要求甲方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或b、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于購買價款的10%。

    16.3 若乙方對涉及碩諾爾所做的陳述和保證失實或嚴重有誤或碩諾爾本

         身存在未明示的瑕疵,甲方據此不履行本協議將不視為違約。

17 協議生效、變更及終止

    17.1 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成立,并在本協議第9條所述的先決條件實現時         生效。

    17.2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自滿足本協議第9條所述的各項先決條件生效之日起計算,至本次交易涉及的有關事項最終全部完成日止。

    17.3 協議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需經各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

    17.4 協議終止

         在以下情況下,本協議終止:

        17.4.1 經各方協商一致,終止本協議;

        17.4.2 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可依據本協議第15.3條規定終止本協議;

        17.4.3 本協議被各方就本次交易另行簽訂的新協議所取代(應在新協

                 議中明確約定取代本協議);

        17.4.4 本協議已被各方依法并適當履行完畢。

18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 本協議的訂立和履行適用中國法律,并依據中國法律解釋。

    18.2 協議各方之間產生于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訴求或爭論,應

         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在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仍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3 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

         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19 通知及送達

    19.1 所有在本協議下需要發出或送達的通知、要求均須以書面作出,并以

         預繳郵資的特快專遞、傳真、電子郵件或專人送遞的方式發至本協議有關方。

    19.2 所有在本協議項下所發出或送達的每一項通知或要求,應在下述時間

         被視作被通知方或被送達方已收到有關通知:(1)如以預繳郵資的特快專遞寄發,投寄當日后的四天;(2)如由專人送遞,則在送達時;(3)如以傳真發出,傳真機記錄發送完畢的時間;或(4)如以電子郵件發出,發件人電腦記錄發送完畢的時間。

    19.3 上述條款的規定并不排除任何法律允許的其他通訊方式。

20 協議文本與其他

    20.1 本協議以中文簽署,正本一式十份,協議各方之成員均執一份,其余

         報有關主管部門,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任何對本協議的修改或補充,必須經各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修改或

         補充文件。任何對本協議的修改或補充文件均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修改或補充文件與本協議發生沖突時,以修改或補充文件為準。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蘇州勝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甲方:蘇州勝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高玉根

簽署日期:2017年10月11日

    (本頁無正文,為《蘇州勝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乙方(簽字):

朱維軍:__________                       劉春燕:__________

劉宏宇:__________

簽署日期:2017年10月11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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