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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電機:2017年6月30日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2017-08-08 08:05:00
江西特種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2014年度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4]564號文核準,并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銷商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日通過向5家特定對象非公開發

行普通股(A股)股票97,276,26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發行價人民幣10.28元。截止

2014年7月3日,江特電機募集資金999,999,993.92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25,847,276.26

元,募集資金凈額974,152,717.66元。

    截止2014年7月3日,本公司上述發行募集的資金已全部到位,業經大華會計師事務

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由其出具“大華驗字[2014]000249號”驗資報告確認。公司對

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制度。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對募集資金項目累計投入609,396,994.08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資金先期投入募集資金項目人民幣74,098,346.36元、以前

年度使用募集資金463,513,511,58元(不含預先投入置換募集資金)、本年度使用募集資金

71,785,136.14元。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370,000,000.00元。截止2017年

6月30日,募集資金余額為 -5,244,276.42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資金專戶余額合計為27,280,069.55元,與尚未使用

的募集資金余額-5,244,276.42元差異金額為32,524,345.97元。產生上述差異的原因是:

(1)支付手續費25,966.53元;(2)賬戶利息收入4,653,965.14元;(3)使用募集資金購

買銀行理財產品收益 13,351,885.08元;(4)銀鋰碳酸鋰擴產項目預先投入資金

14,544,462.28元。

    二、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為了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證券法》、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

法律法規及《江特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根據《管

理制度》的要求,并結合公司經營需要,本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并對募集資金的

使用實行嚴格的審批手續,以保證??顚S茫皇跈啾K]代表人可以隨時到開設募集資金專戶

的銀行查詢募集資金專戶資料;公司內部審計部門應當至少每季度對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

情況檢查一次,并及時向審計委員會報告檢查結果。

    2014年度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專項報告第8頁

        根據本公司和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東風支行、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簽訂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公司在中國工商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宜春東風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為1508200829000102790)存入募集

    資金565,692,717.66元、在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

    為7281110182600175431)存入募集資金100,000,000.00元。兩專戶僅用于公司募集資金

    投資項目“年采選120萬噸鋰瓷石高效綜合利用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根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春銀鋰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宜春銀鋰)和浙商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

    行簽訂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宜春銀鋰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開設募集

    資金專項賬戶(賬號為369604010018010038707)存入募集資金203,460,000.00元、在招

    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為791905253110101)存入

    募集資金105,000,000.00元。兩專戶僅用于宜春銀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年處理10萬噸鋰

    云母制備高純度碳酸鋰及副產品綜合利用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

        公司或宜春銀鋰一次或12個月以內累計從募集資金存款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人民幣

    1000萬元或募集資金凈額5%的,開戶銀行應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浙商證券,同時提供專戶

    支出清單。公司授權浙商證券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可以隨時到開戶銀行查詢、復印公司專戶的

    資料,開戶銀行應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資金的存儲情況列示如下: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實施單位    銀行名稱            賬號          初時存放金額     截止日余額      存儲方式

          工商銀行宜春   1508200829000102790   568,539,993.92         13,781.80      活期

           東風支行            小計          568,539,993.92         13,781.80

本公司                  7281110182600175431    100,000,000.00      2,380,901.37     活期

          中信銀行南昌                                         12,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分行

                               小計          100,000,000.00     14,380,901.37

                       369604010018010038707   203,460,000.00        139,686.01      活期

          交通銀行宜春  369604010608500000613                     4,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分行

宜春銀鋰                        小計          203,460,000.00      4,139,686.01

                          791905253110101     105,000,000.00        745,700.37      活期

          招商銀行南昌                                          8,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高新支行

                               小計          105,000,000.00      8,745,700.37

                   合計                      976,999,993.92     27,280,069.55

                                      專項報告第8頁

             注:初始存放金額包括尚未支付的發行費用2,847,276.26元。

         三、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如下:

         2014年度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募集資金總額                                     97,415.27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7,178.51

報告期內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14,644.31                                         60,939.7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14,644.31  已累計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比例                    15.03%

                     是否已變  募集資                  截至期   截至期末   項目達到  本年   是否  項目可

 承諾投資項目和超募資   更項目   金承諾  調整后  本年度  末累計   投資進度   預定可使  度實   達到  行性是

       金投向        (含部分  投資總  投資總  投入金  投入金   (%)(3)   用狀態日  現的   預計  否發生

                      變更)     額     額(1)    額    額(2)   =(2)/(1)     期    效益   效益  重大變

                                                                                                 化

承諾投資項目

1、年采選60萬噸鋰瓷            49,563.65  34,919.34   2,77.56  12,035.12       34.47  2018年3月    -     否     是

石高效綜合利用項目       是

2、年處理10萬噸鋰云

母制備高純度碳酸鋰及            30,846.00  45,490.31   4,402.95 31,898.96       70.12  2018年6月  508.84否     否

副產品綜合利用項目和

碳酸鋰擴產項目          否

3、補充流動資金          否     19,590.35  17,005.62          17,005.62      100.00

承諾投資項目小計               100,000.00  97,415.27   7,178.51  60,939.7                      508.84

未達到計劃進度或預計  1.年采選120萬噸鋰瓷石高效綜合利用項目未達到計劃進度的主要原因是辦理采礦權證流程較長、礦山征

收益的情況和原因(分  山征地耗時較長,加上建設期雨水較多,影響項目建設進度。2.年處理10萬噸鋰云母制備高純度碳酸鋰

具體募投項目)        及副產品綜合利用項目因考慮碳酸鋰市場需求旺盛,項目市場前景較好,公司擬對該項目實施擴產,擴產

                     項目正在建設中。

                     “年采選120萬噸鋰瓷石高效綜合利用項目”變更為“年采選60萬噸鋰瓷石高效綜合利用項目”的主要原因

                     為:本項目的主要產品為長石粉,主要用于陶瓷行業。原方案預計長石粉銷售金額占鋰瓷石項目產品總銷

                     售額70%以上。原方案論證期間江西地區長石粉的價格較高,市場需求旺盛,長石粉不存在因庫存堆積影

項目可行性發生重大變  響鋰云母、鉭鈮精礦等其他產品的綜合回收利用。然而鋰瓷石項目建設期間,陶瓷行業需求受環保政策趨

化的情況說明          嚴、房地產建設需求下降等因素影響下降明顯,導致長石粉銷售低迷、銷售價格大幅下滑,對鋰瓷石項目

                     的效益造成重大的影響。本著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對項目效益和投資者利益高度負責的宗旨,公司對

                     鋰瓷石項目的投入進行調整:基礎設施等部分暫時繼續按120萬噸/年的處理量進行規劃,設備等部分按

                     60萬噸/年的處理規模進行投入。該調整短期有利于減少長石粉供應以應對市場壓力、減小設備折舊以控

                     制成本,后續便于及時擴大產能以靈活應對市場環境好轉情形。

超募資金的金額、用途                                        不適用

及使用進展情況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                                          無

地點變更情況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                                        不適用

方式調整情況

                     2014年7月16日公司第七屆第十五次董事會審議批準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

                     金74,098,346.36元,截至2014年7月3日,公司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為74,098,346.36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期  元。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對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進行了專項審核,

投入及置換情況        并出具了大華核字[2014]第004334號鑒證報告,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公司保薦人浙商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就本次置換事宜發表了書面同意的意見。2014年7月16日、2014年7月17日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

                     換預先已投入自籌資金74,098,346.36元。

                                           專項報告第8頁

                    (1)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批準以部分閑置募集資金3億元暫時補充流

                    動資金議案,使用期自本預案審議通過后起不超過12個月。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公司累計使用

                    300,000,000.00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2015年8月公司歸還300,000,000.00元至募集資金

                    賬戶。(2)2015年8月20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批準以部份閑置募集資金5.5億元

                    暫時補充流動資金議案,使用期自本預案審議通過后起不超過12個月。2015年度,公司合計使用

                    550,000,000.00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2016年2-3月公司歸還550,000,000.00元至募集資

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  金賬戶。(3)2016年4月6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批準以部分閑置募集資金5.2億元

充流動資金情況        暫時補充流動資金議案,使用期自本預案審議通過后起不超過12個月。2016年公司累計使用

                    520,000,000.00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2016年公司累計歸還71,000,000.00元至募集資金

                    賬戶,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仍使用449,000,000.00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4)2017

                    年1-3月歸還流動資金449,000,000.00元,截止2017年3月14日,公司已將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

                    520,000,000.00元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5)2017年3月23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

                    議審議批準以部分閑置募集資金3.7億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議案,使用期自本預案審議通過后起不超過

                    12個月。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計使用370,000,000.00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項目實施出現募集資金                                        不適用

結余的金額及原因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資金專戶余額合計為27,280,069.55元,為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

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用  合理降低財務費用、增加存儲收益,公司將3,280,069.55元存放于募集資金開戶銀行的活期賬戶內;剩

途及去向             余資金24,000,000.00元以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于募集資金開戶銀行的定期賬戶內。

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                                          無

存在的問題或其他情況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年采選120萬噸鋰瓷石高效綜合利用項目”變更為“年采選60萬噸鋰瓷石高效綜合利用

        項目”的主要原因為:本項目的主要產品為長石粉,主要用于陶瓷行業。原方案預計長石粉

        銷售金額占鋰瓷石項目產品總銷售額70%以上。原方案論證期間江西地區長石粉的價格較

        高,市場需求旺盛,長石粉不存在因庫存堆積影響鋰云母、鉭鈮精礦等其他產品的綜合回收

        利用。然而鋰瓷石項目建設期間,陶瓷行業需求受環保政策趨嚴、房地產建設需求下降等因

        素影響下降明顯,導致長石粉銷售低迷、銷售價格大幅下滑,對鋰瓷石項目的效益造成重大

        的影響。本著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對項目效益和投資者利益高度負責的宗旨,公司對鋰

        瓷石項目的投入進行調整:基礎設施等部分暫時繼續按120萬噸/年的處理量進行規劃,設

        備等部分按60萬噸/年的處理規模進行投入。該調整短期有利于減少長石粉供應以應對市場

        壓力、減小設備折舊以控制成本,后續便于及時擴大產能以靈活應對市場環境好轉情形。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公司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江西特種電機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使用募集資金,并及時、真實、準確、完整

        履行相關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情形。

                                                     江西特種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八月七日

                                          專項報告第8頁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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