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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科技監事會關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發布時間:2019-05-10 09:17:00
股票簡稱:生益科技            股票代碼:600183          公告編號:2019―029
轉債簡稱:生益轉債  轉債代碼:110040  轉股簡稱:生益轉股    轉股代碼:190040
            廣東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關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

                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廣東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對《廣東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本激勵計劃”)中確定的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公司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充分聽取了公示意見,相關公示情況及核查情況如下:

  一、公示情況及核查方式

  1.公示內容:本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及職務

  2.公示時間: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6日

  3.公示方式:于公司內部網站發布公示通知

  4.反饋方式:以設立咨詢電話和監督郵箱的方式進行反饋,并對相關反饋進行記錄

  5.公示結果:公示期間,沒有任何組織或個人對擬激勵對象名單提出異議

  6.核查方式:公司監事會核查了本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的名單、身份證件、擬激勵對象與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擬激勵對象在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擔任的職務及其任職文件等相關文件和憑證。

  二、監事會核查意見

  根據《管理辦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對擬激勵對象名單及職務的公示情況并結合監事會的核查結果,監事會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1.列入公司本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的人員具備《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以
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且滿足《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本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

  2.擬激勵對象名單與本激勵計劃所確定的激勵對象范圍相符,為公司董事(不含獨立董事等外部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核心骨干員工。

  3.擬激勵對象的基本情況屬實,不存在虛假、故意隱瞞或致人重大誤解之處。

  4.激勵對象不存在《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

  (1)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5.激勵對象中不包括公司現任監事、獨立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勵計劃全部激勵對象未同時參加其他任何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或激勵方案。

  綜上所述,公司監事會認為:列入本激勵計劃的擬激勵對象具備《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且滿足《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本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廣東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9年5月10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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