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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關于行使“17格林債”發行人贖回選擇權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發布時間:2020-07-28 01:47:12
證券代碼:002340 證券簡稱:格林美 公告編號:2020-066 債券代碼:112575 債券簡稱:17格林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行使“17格林債”發行人贖回選擇權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贖回登記日:2020年8月24日 贖回資金到賬日:2020年8月25日 債券贖回價格:人民幣106.27元/張(含當期應計利息,當期年利率為6.27%,且當期利息含稅) 債券贖回數量:人民幣60,000萬元 贖回登記日次一交易日起,“17 格林債”將停止交易;本期債券贖回完成后, “17 格林債”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摘牌。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行人”)于2017年8月25日發行的2017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以下簡稱“17格林債”、“本期債券”)至2020年8月24日將期滿3年。根據公司《2017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面向合格投資者)》(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的規定:本期債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和發行人贖回選擇權。 現公司決定行使發行人贖回選擇權,對贖回登記日登記在冊的“17格林債”債券全部贖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 券 2、債券簡稱:17 格林債 3、債券代碼:112575 4、發行總額:6 億元人民幣 5、發行價格:每張面值人民幣 100 元 6、債券期限:本期債券期限為 5 年,附第 3 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 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和發行人贖回選擇權。 7、債券利率:票面利率6.27% 8、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 9、計息和還本付息方式: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在債券存續期的前 3 年固定不變。如公司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存續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年利率為債券存續期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調基點,在債券存續期后 2 年固定不變。如公司未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存續期限后 2年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本期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后一期利息隨本金一起支付。 10、起息日:2017年8月25日 11、付息日:本期債券存續期間,本期債券的付息日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8月25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或公司行使贖回選擇權,則回售或贖回部 分債券的付息日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25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 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 12、兌付日:本期債券的兌付日為 2022 年 8 月 25 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 擇權或公司行使贖回選擇權,則回售或贖回部分的債券兌付日為 2020 年 8 月 25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 13、信用等級:根據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于 2020 年出具的本期債券跟蹤評級報告:維持公司的主體信用等級為 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 AA,評價展望穩定。 14、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5、登記、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債券贖回登記日、贖回資金到賬日、債券贖回日 1、贖回登記日:2020年8月24日 2、贖回資金到賬日:2020年8月25日 3、債券贖回日/摘牌日:2020年8月25日 三、本期債券贖回實施方案 1、贖回對象:本次贖回對象為 2020 年 8 月 24 日(含)收市后在中國結算 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17 格林債”的全部持有人。凡在 2020 年 8 月 24 日(含) 收市后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17 格林債”的全部持有人享有獲得本次贖回全部本金及利息的權利。 2、贖回價格:人民幣 106.27 元/張(含當期應計利息,當期年利率為 6.27%, 且當期利息含稅)。公司贖回債券可能會給投資者帶來損失,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3、本次贖回債券享有 2019 年 8 月 25 日至 2020 年 8 月 24 日期間的利息, 票面年利率為 6.27%。每 10 張“17 格林債”(面值人民幣 1,000 元)派發利息為 62.70 元(含稅),扣除后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取得的實際每 10 張派發利息為人民幣 50.16 元,非居民企業(包括 QFII、RQFII)債券持有人取得的實際每 10 張派發利息為人民幣 62.70 元。 4、付款方式:公司將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本期債券的贖回工作。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記結果,在本期債券贖回資金到賬日 2 個交易日前,公司會將本期債券的贖回本金及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該贖回資金通過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統進入投資者開戶的證券公司的登記公司備付金賬戶中,再由證券公司在贖回資金到賬日劃付至投資者在該證券公司的資金賬戶中。 四、關于本次付息對象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1、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 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 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關于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8號)等規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上述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債券利息。 3、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其他債券持有者的債券利息所得稅需自行繳納。 五、本期債券贖回的相關機構 1、發行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寶安中心區興華路南側榮超濱海大廈 A 棟 20 層 2008 號房 法定代表人:許開華 聯系人:歐陽銘志、程青民 聯系電話:0755-33386666 2、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商城路 618 號 法定代表人:賀青 聯系人:許磊、張力、曹子建 聯系電話:0755-23976370 3、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2012 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場 25 層 聯系人:發行人業務部 聯系電話: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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