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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發布時間:2020-07-28 01:35:48
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關于 道明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 法律意見書 浙六和法意(2020)第 543 號 致:道明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道明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接受道明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委托,指派張琦律師、呂榮律師(以下簡稱“六和律師”)出席了公司 2020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對本次股東大會的相關事項進行見證,并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本法律意見書是六和律師根據對本次股東大會事實的了解及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六和律師同意將本法律意見書作為本次股東大會的法定必備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對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承擔責任。 六和律師根據我國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對公司 2020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及其他相關法律問題發表如下意見: 一、關于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 (一)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 根據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1 日在深 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別刊載了《道明光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 2020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司董事會已提前 15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公司全體股東本次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召集人、召開方式、股權登記日、審議事項、會議登記辦法等有關事項。 (二)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 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周一)13:00 在公司會議室召 開。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胡智彪先生主持。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 投票的時間為 2020 年 7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間的任意時間。 經核查,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會已按照《公司法》、《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及《公司章程》規定的時限發出會議通知,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方式與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通知相符;會議審議事項與本次股東大會的通知相符。 六和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關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 (一)經本所律師驗證,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共計 4 人,該等股東持有及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 297,723,404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47.6663%。 (二)根據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資料,在有效時間內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計 0 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 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 %。 (三)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前述人員均為公司現任人員。 經核查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與會人員的身份證明、持股憑證和授權委托書及對召集人資格的審查,六和律師認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均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有權對本次會議的議案進行審議、表決。 三、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方式和程序及決議 (一)表決程序 1、現場會議表決程序 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就審議的議案,以記名投票方式逐項進行了表決,表決時由股東代表、監事代表和本所律師按照《公司法》、《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計票和監票。本次股東大會當場公布現場會議表決結果。 2、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向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部分股東在有效時限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或互聯網投票系統行使了表決權。 (二)本次股東大會對各議案的表決具體情況如下: 1、審議通過《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本議案采用分項表決,并采用累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各分項表決情況如下: (1)選舉胡智彪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 297,723,404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 (2)選舉胡智雄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 297,723,404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 (3)選舉胡鋒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 297,723,404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 (4)選舉陳樟軍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 297,723,404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 (5)選舉先生為張亞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 297,723,404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 (6)選舉陳文甲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 297,723,404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 2、審議通過《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本議案采用分項表決,并采用累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各分項表決情況如下: (1)選舉陳連勇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 297,723,404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 (2)選舉蔡寧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 297,723,404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 (3)選舉金盈女士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 297,723,404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 3、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本議案采用分項表決,并采用累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各分項表決情況如下: (1)選舉朱獻勇先生為公司第五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 表決結果:同意 297,723,404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 (2)選舉陳純潔女士為公司第五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 表決結果:同意 297,723,404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 4、審議通過《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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